很多網友以為用假名就可以亂罵人,其實電信警察大都查得到真實姓名和住址。

立委如果也不喜歡被罵,可以聯合起來一起修法,把網路誹謗和辱罵罪改為公訴或行政罰款(如同交通違規),再請電信警察增加員額及經費,委託電腦公司寫一隻程式,自動利用關鍵字(如神豬、水母、螞蝗、三字經、腦殘......和政治人物的姓名)搜尋過濾出經常亂罵人的網友,逕行開單告發,每次只要罰個幾千元,保證網路上的發言會清淨很多,政治人物的滿意度也會提升。任何國家的總統如果放任反對黨和沒有投票給他的人天天罵他,滿意度一定會降低的.......

每天照三餐罵,連罵了五、六年,而且在電視、廣播、報紙、雜誌....上公開罵.......滿意度有可能會升高嗎?

所以我覺得"總統以其高度不應該告網友或政論家毀謗"這種觀念應該要修正。

總統也是民選的,其他任何大官被惡意批評或謾罵都可以提告,為何總統就要忍受汙衊?被吐口水也只能擦乾而已?

試問,如果總統和所有政務官在競選和就職前,都公開宣示:任職期間若被民眾無理的汙衊、謾罵.....均不排除提告,以正視聽。

此外,並徵求義務律師專門告這些無理、汙衊、謾罵....的民眾,以提升社會的道德水準,安定社會,提升政府的形象。

任何政府官員被惡意批評久了,或被汙衊而不辯白,其信任度和滿意度一定會越來越低的......所以我建議要提告!至少要找幾個檯面上的慣犯、媒體人、政治評論家.....先告。

每天一上網、開電視、聽廣播、看報紙、雜誌......就看到、聽到一堆沒有理性的人亂罵總統、汙衊國家的領等人,實在是煩透了!所以請總統也要告這些人!我們支持者才能教育小孩子「不可以亂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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