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8 修正版

我建議立法院要編預算整修,把院會的主席台和發言台圍起來。

主席台只有主席才有鑰匙可以進出,底下還有電動升降梯通達警察保護的房間,以供緊急進出之用。

委員的座椅要加裝重量感應器,必須坐在位置上才能表決和發言(用麥克風)。

桌上加裝指紋辨識的投票機,投票前要經過指紋辨識才能投票。

藍綠兩大陣營分兩邊進出,中間加裝隔離用的柵欄或透明玻璃牆,以免肢體發生衝突。

以下歡迎網友集思廣益,如何改變立法院的生態,落實民主,提升議事效率。

立委的問題應該要修憲來解決! 人民要有創制與複決權才能制衡立委的濫權與無能! 我國的民主制度一直沒有創制和複決權,所以不算真民主。 要這些笨立委修法改變自己是不可能的事....除非公民有創制、複決權!

在網路和app發達的時代,用網路投票來實行創制和複決權其實不需要花很多經費。

立法院長(甚至司法院長和檢察總長)應該改成直選,主要政黨可以推選1~3位候選人,由全國公民直接圈選,最高票者當院長,次高票的當副院長,若有人辭職或病亡,再依序遞補。

民主選舉的一人一票其是是國父說的假平等,不公平也沒有效率....... 台灣的經濟成長不但慢慢趨緩,恐怕還會衰退。 所以我才主張比照考駕照和全民英檢,要考一種(民主政治)的試及格,才有投票權。

以前我的初步想法是:

廢除區域立委選舉,由各選區中,大學以上畢業的公民,無犯罪紀錄、非高所得、非富人者自行報考,經(法學概論、政治學、經濟學、公共行政學…等)考試及格者再抽籤擔任立委或立委助理。至於非高所得、非富人另外再經民調之後定義之,這一點是為了防止有錢人立法圖利有錢人和財團。

政黨提名的不分區立委也要先經過(法學概論、政治學、經濟學、公共行政學…等)考試及格後,才有資格獲得政黨提名。法學概論的考試是要讓想當立法委員的人都要有一定的法學素養,類似律師要考執照,否則像現在的立委,有幾個是懂法律的?尤其是政黨提名的(運動選手、藝人......)。

不過這種新憲法絕無法在現行立法院通過的,因為妨礙了現任立委和政黨的利益,何況現在的立院,只要一人反對,法案就要政黨協商3個月,無法迅速通過。所以要先有公民創制權,以社群網站為起點,號召公民提案修憲!

辦選舉要花很多錢和很多返鄉投票的社會成本,所以先考試及格再抽籤或網路投票(使用自然人憑證)應該可以省下很多錢和社會成本。發表政見可以用Youtube影片代替,沒有電腦者可用第四台的隨選節目或鄉鎮公所(會議室)及村里長辦公室(或活動中心)的電腦(投影機)觀看。

更進一步,公民也要先經過(電腦題庫)的考試,及格之後才有投票權,跟考駕照、英檢差不多。

還有,針對出席率偏低的現象,以後立委要到立院開會上班(刷掌或指紋型)才有薪水領(按時薪計算),立委助理也一樣。若是公出要有公文依據且上電腦登錄。

參見:

【楊志良專欄】十個立委八個混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24/28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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