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個性不合,愛情不再而在商談準備離婚時,也應該設法撥出時間來跟小孩子談。寧可少做一些家事,多幾次外食,少一點娛樂,也少花一點時間在小孩子的功課上,也要設法多溝通,以舒解小孩子的壓力,化解誤會和阻力。

    除了避免直接在小孩子面前吵架之外(可以多用筆談),更應避免挑撥另一方的親子感情,以免讓大家增添不必要的痛苦。此外,更應讓小孩子了解:「父母要離婚,不是小孩子的錯,也不會要小孩子來承受痛苦」。

    為了讓小孩子有心理準備,可以先和小孩子約好時間,避開另一半、電視機或玩具等外界的干擾,好好的談一談,以期望在夫妻分手後,親子之間仍能交心相處,不因分居而有所隔閡、誤會或遺憾。

    開始進入主題之前,可以先和小孩子談他們所熟悉的「愛情」,例如王子和公主、黛安娜王妃、羅密歐與茱麗葉、老師、姨媽、伯伯......等人的婚姻與愛情。然後再談小朋友之間的「友情」,有時很喜歡某人,有時後又不喜歡了!為什麼?因為人是會變的,相處時也很容易發生誤會的,因此就連親子之間有很多人也是相處得不是很好的,更何況是夫妻之間。

    平時多訓練小孩子「逆向思考」的習慣,以及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的體貼心意。這可以透過角色扮演的遊戲或辦家家酒來達到,如兄弟互換、親子互換、師生互換、男女互換,也可以透過辦家家酒的王子和公主談戀愛、情敵的出現、婚後生活的不適應、家事的分攤、吵架、鬧離婚、談條件......等等,讓小孩子慢慢了解大人的感情生活。可以問小孩子:如果老師要勉強他們和現在已經不喜歡的同學坐在一起、再交朋友,他們會覺的很高興嗎?反之,如果老師要勉強他們和現在的好朋友分開、絕交,他們會覺的怎麼樣?偏偏這就是許多人藉口說:「我愛你」,而勉強別人所做的事。

    再舉一例:可以問小孩子,如果他們長大結婚以後,才發現彼此個性不合,運氣好的話,更遇到了真心相愛的人,那時候,他們會要怎麼選擇?又如果他們愛上了一個女孩子,想要娶她為妻時,爸爸媽媽偏偏反對,他會怎麼選擇?聽父母的話分手痛苦,還是堅持己見,追求自己的幸福(畢竟這不就是天下的父母都希望子女能擁有的)和最愛?如果將來他們不想讓父母干涉(現代的年輕人和時代的潮流就是這樣),現在也一樣不應該干涉父母的婚姻和感情生活。畢竟,親子之情和男女之情是不應該混為一談的,可以並存,但不應該互相排斥。

    一般市售的結婚證書上並沒有「永遠在一起、不變心」的字眼。在法律上,「變心」也不違法。就算理虧,也要對方提出賠償或補償的要求,才考慮接不接受,且應列入離婚協議書中,以免空口說白話,且作為將來小孩子長大懂事以後,讓他們了解:「理虧的一方,願意賠償或補償對方」的誠意,而不是無情無義,不講恩情的。

 

    要讓小孩子了解:人與人相處的模式大多是「互相」的,例如:父母親愛小孩子,小孩子感受到被愛,才會愛父母;小朋友之間交朋友也是如此。一個小朋友如果不再喜歡另一個小朋友時,如果有正當的理由,我們通常會諒解,不太會責備他。可是在大人的世界裡,夫妻不再相愛時(當然也有正當的理由,如個性不合、溝通不良等),是否也有權利不再勉強住在一起了呢?父母住在一起不代表就等於幸福或者就能給予小孩子良好的成長環境(反之亦然,如「內在美」媽媽帶著小孩子在美國讀書的家庭,不見得婚姻就不幸福)。在單親家庭中,親子相處的幸福感也不見得就一定比雙親家庭要來的低。

    父母生養小孩是很辛苦的,做母親的更是犧牲良多,為了「愛」,也願意為小孩子多受一點苦。小孩子雖小,也應該多鼓勵他們「感恩圖報」,讓父母在忙碌的工作、盡了他們做父母的責任之後,也可以追求他們自己的幸福,過他們自己想要過的日子,愛他們自己愛的人。如果父母、老好好的教導的話,小孩子通常不會自私到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的感受。更不會勉強已經不相愛的父母一定要「住在一起」(不同房也沒關係),而天天冷戰、痛苦。更何況在這種冰冷的家庭氣氛下長大的小孩,心理也不會正常的。父母為了小孩子而犧牲自己的幸福,勉強在一起,反而造成了錯誤的示範,更害了小孩子,而小孩子長大懂事以後,也不會感激父母的犧牲,反而會恨父母的觀念太落伍,以致造成他們長期的痛苦(看到自己心愛的父母痛苦且得不到真正的幸福)。此智者所不為也。

    心中有愛的人,才會去愛別人。覺的幸福快樂的人,才有能量去照耀別人,給別人(包括自己的小孩子)幸福。己所欲,施與人;己所不欲,勿施與人。小孩子如果真的愛父母,就應該讓父母能夠追求他們自己的最愛,做他們自己想做的事,過他們自己想過的日子。愛之所以偉大,不在自私自利,而在犧牲奉獻。除非小孩子遺傳到父母一方的「自私」,否則應該能夠體貼父母的心意的。

    越是民主進步的社會, 離婚率越高,且往往超過一半(大部的人都離過婚了), 為什麼?主要是因為追求婚姻幸福,以及實現自我人生理想的標準提高了,所以說離婚並不非一無是處。

    單身的兩個人談戀愛時,大家都很高興的祝福他們,為什麼已婚的人愛上了一個也愛自己的人,就不被祝福了?

    觀念溝通之後,再詳細說明未來生活的改變狀況。讓小孩子了解:父母願意多花一些時間和路程去探視沒有住在一起的小孩,就是「愛」他們的具體行動表現;將來也願意尊重他們的意願,可以常常到對方家做短期的居住。如果另外婚嫁,也一定是基於「愛」,所以叔叔(或阿姨)不會隨便虐待小孩子的 (如果會,就不可能會再愛對方,所以一定會再次離婚的,寧可過單親生活)。此外,若兄弟姊妹分開生活,說不定會更珍惜相處的時光,而使得手足的感情更好。分開時,玩具也大多可以自己獨享,不會有人來搶,有弊就有利也。每天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打電話(如裝設專線電話)給分居的父母親或接受探視,而且在長大會自己坐車以後,也可以自己去探望父母或兄弟手足。

    人會恐懼害怕通常是因為無知,對未來的事物不了解所致。因此,如果事先將父母離婚以後的生活對小孩子說的一清二楚的話,小孩子就比較不會反對、痛苦或害怕了!如果父母離婚以後,日子會過的比現在快樂,他們還會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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