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與父母手足都不見得相處的很好了,更何況是在不同背景下長大的兩個情人。因此,要避免爭執的話,有人說:關鍵在於是否能「放下」(與捨得的意思相近)。「放下」不同於「放棄」,是基於「愛護對方,希望對方好」而所作的建議,至於採納或者是不採納,由對方自己決定,絕不勉強。因此,提出建言的人出發點是不是善意的?被規勸的人要有分辨善惡的判斷力,不可為了「面子」問題,或者是「勸合不勸離」的原則而冤枉了好人。

    人自小受教育,學習、成長,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建立自己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了解自己真正的需要。「知己」、「自我」猶如「開竅」,就是在突然之間,了解自己是全世界,甚至是全宇宙中,獨一無二的生命體,而且只有短短的幾十年生命。這幾十年期間要如何過活,如果自己能做決定,就是莫大的幸福(戰爭之所以殘酷,就是讓大多數人無法決定自己的將來) 。人要能追求自己想要過的人生,終老時,才能無怨無悔的離開人間。

    那我們要如何決定自己的未來呢?以影響一般人最大、耗費時間也最久的婚姻生活來說吧,在茫茫人海中,我們終身的伴侶是一見鍾情好呢?還是再見鍾情好?是愛人幸福呢?還是被愛幸福?其實,只要是真心相愛,都一樣好、一樣幸福。只要彼此有共同的認定:「就是他(她)!」就好了!

    有人說:男人是因為女人可愛才結婚,而女人是因為需要安全感才結婚。更有人以男女分別來自不同的星球來強調「男女有別」,不只是在生理上而已。因此,婚前婚後多溝通,多設身處地的替對方著想,多尊重對方,相信對方的話,互相信任,放下身段與面具,體認男女平等的真意,相互提攜幫助,分工合作,才能使婚姻不致成為戀愛的墳墓。不過,如果雙方或者是有一方不是很誠實守信,或是記憶力不是非常好,比較健忘的話,可以考慮先訂定一份「婚姻協議書」,以確保彼此的權益,讓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化作具體的承諾。有真愛、個性成熟、有自信的人,是會願意作出具體的書面承諾的,據以補充制式結婚證書的不足。因為充制式的結婚證書通常只有原則性的承諾,無法滿足個別的需求。

    結婚協議書的訂定,要先有一個共識,那就是:「為了將來雙方彼此婚姻的幸福美好才訂定的」,雙方都願意放下身段、脾氣和假面具,真誠的溝通討論,再做決定。至於協議書的內容,可以涵蓋下列事項。

    雙方基於愛,願相互尊重、互助合作,且均體認婚姻是人生中一種持續成長的過程,都有「活到老,學道老」的人生觀。且基於成長就是一種改變,「人是會改變的」,所以才立下一些共同生活的準則,作為規範,並且只有在家庭成員都有充分的討論和共識之下,才可以做適當的修正。

    夫妻(子女)之間難免有爭執,意見不同時,雙方都擁應該有「表達意見」的權利「,都可以說出個人的看法,而其他的人沒有權力要別人「閉嘴」,最多只能「左耳進、右耳出」或要求同等時間的發言權,因為這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原則。此外,就事論事,不應該為了吵輸了沒面子或發脾氣而轉為人身攻擊,或翻舊帳,或言過其實的誇大不實:「都是.......總是......」。總之,閨房中,固然可以無拘無束的鬧玩,在人前還是要能夠「相敬如賓」。

    婚姻不是兒戲,不可因為一時的爭吵而鬧離婚。「不輕言離婚」的原則是要先確認:「另有新歡了嗎?」,或者是「不再愛對方了!」。如果只是不再愛,還可以有恩情、友情,為了小孩,婚姻或許還可以維持下去,直到小孩子長大。但是如果有了新歡,婚姻恐怕是不再值得維持下去的。

    俗語道:「夫妻床頭吵,床尾合」,就是不以「性」當工具,作為吵架的武器,而是作為緩衝劑和潤滑劑。要有愛才有性,否則用盡方法要治療「陽痿」或「性冷感」,還不如心理上的治療。

    「分床還是同床睡?分房睡好?」對於這個問題,要看許多因素而定。如果夫妻的感情很好,但是因為生物時鐘不一樣、打鼾、工作或者個性上很獨立,分房睡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如果彼此喜歡,可以多一些談心的時間,當然同房睡好。如果淺眠,翻身或半夜起床容易驚醒「心愛的另一半」,當然分床睡好。重要的是,婚前要先講好,免得還要換床,房間的規劃利用也要先協調好。

    家事的分擔應以夫妻每人每週的工作小時數均等為原則,尤其是夫妻都是全職工作者的時候,更是要分工合作。雖說「衣帶漸寬終不悔是愛情的印證,但是能夠無怨無悔的承擔所有的家事的人,畢竟不多。具體的作法可以先列出所有的家事工作項目及工作量,夫妻兩人(小孩長大時可加入)輪流挑選各人比較喜歡做的項目,直到選完為止。如果有大家都很不喜歡做的事,可以抽籤或輪流做,甚至給別人做(如僱佣人、請清潔工人、外食、衣服送洗等)。

    丈夫是否要兼差?妻子在婚後是否仍要工作?還是換成半職的工作?甚至:是否擔任義工?上述種種問題的答案,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而是應該依照個人的意願、興趣和家庭經濟的需要而定。如果不是為了買房子或特殊的癖好,錢只要夠用就好,生活也可以簡單一點。人活著,如果常常工作過度,累的要命,不但有礙健康,還容易得癌症,而且累的時候容易情緒不好,也會影響到人際關係,所以是相當划不來的。

    人生要如何才能過的快樂?保持適當的興趣、嗜好和娛樂,是不二法門。從小時候開始,所有的教育重點應該是發掘一個人的興趣所在,並培養其做事的能力。成功的教育應該可以使人人「寓工作於娛樂」。所謂「做事的能力」並非指狹義的專業工作能力,而是包括一般的「家事」,如做菜、煮飯、水電修理、育兒......等,甚至包括「活到老,學到老」的終生學習態度。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工作能力很好,做到大官,或者成為大企業家、民意代表、

專家學者,可是在家裡連簡單的菜都不會做,家電有點小故障也不會排除,或者是小孩子也不會教,那又有什麼「偉大」可言?

    要換工作嗎?如果不是很喜歡目前的工作,可以認真的考慮換一個自己真正喜歡的。

    運動可以刺激荷爾蒙的分泌,使身體更健康,精神更愉快,當然,也有助於夫妻的性生活。不過,做家事雖然也可以消耗許多熱量,但不等於做運動。主要是因為心跳、呼吸沒有加快到相當的程度,所以無法刺激賀爾蒙的分泌,除非以極快的速度拖地板、搓洗衣物、跑步去買菜且回來也用跑的上樓梯。

    有潔癖的人通常很勤於做家事,但不一定是做可口的菜,而是花很多時間在把已經蠻乾淨的家具或地板再擦一次。基本上,潔癖並不是缺點,而是與家人合不合的問題。如果家人能配合,隨時物歸原處、保持乾淨,就比較不會因為跟在後面收個不停,疲勞過度而引起不滿。

    家人的飲食習慣如果不同,是否會造成困擾呢?多少是有的。如果不能忍受,就應該坦白的說出來,協商互相能夠解決的方式。可以先開菜單,再據以變化。如果一家四個人,早餐的時候,一個要吃稀飯,一個要吃豆漿饅頭,一個要吃牛奶麵包,還有一個要乾飯,那怎麼辦?吃素、吃葷也是。解決的方法是:堅持要吃什麼的人,如果母(父)親沒有那麼多時間準備的話,那就外食或要吃的人自己動手做。

   戀愛的人在結婚之前,無可避免的一定會討論到買房子和裝潢的問題。除了多溝通、商量之外,如果有意見不一致的地方,應該由比較介意、堅持的一方做決定。或者是由比較有空的一方先去蒐集幾種都令他滿意的(裝潢)方式,再交由另一方做最後的選定。買房子則應請教專家的意見,以免負擔太重,變成「屋奴」,降低了生活品質,也影響到夫妻,甚至親子的感情。

    娘家與婆家的問題常常困擾著許多夫妻。其實只要設身處地的為「心愛的」對方著想,也就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問題了!重點在於夫妻是否「真心的」愛對方?且個性成熟。「愛屋及烏」,如果愛對方,就應該感謝對方父母的家庭教育成功,使得自己有幸可以和對方終身相知、相愛、相守,而不是自私的想「擁有」對方。夫妻並非任何一方所擁有的財產,而是人生旅途的伴侶。與對方的父母相處,就算有代溝,也可以把自己和父母相處的經驗應用出來,不失和氣、外圓內方的應付自如。畢竟,如果自己也深愛著孩子,他們也是孩子的(外)祖父母啊!只要不斤斤計較,常秉持著「施比受更有福」、「吃虧就是佔便宜」的心態,加上一些技巧的溝通和「教育」(活到老學到老,老一輩的人也需要年輕人適時的教他們),我想所謂的婆媳或丈母娘的問題,應該是有解的。更何況,成功的人,是不會無謂的樹立許多不必要的敵人的。

    與公婆同住好嗎?其實,只要方便上班工作,「住丈人家」都不應該是一種有損男人面子的問題。以下的方法,或可作為參考:多溝通,彼此多注意不要侵犯到別人的隱私權,甚至可以常常藉故出去走走,留給對方與自己一段自由一下的時間。

    小孩的教養問題可以說是現代父母最重視的一件事了!但是小孩子的教養方法,在學校裡通常並沒有教,考試也沒有考,大多數人除了從小身受,從父母處學習之外,只有靠自己努力學習了!小孩子的教養方法並不是每一個父母天生就會的,也不是只有愛就夠的。真正的愛小孩,不應該是溺愛。常言:「愛之適以害之。」每一位父母都應該謹記在心。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因此,適當的責備、訓練與考驗,是成就一位能者的不二法門。童年應該是歡樂的,寓學習於娛樂,小孩子也不一定要上許許多多的才藝班,寧可親子共同蒐集資料,自己教、自己學,不一定要精通什麼,而是要發掘真正的興趣與才能所在。無論在遺傳、監護權,或者是分工合作的原則上,父母都應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去教導小孩,因此,如果另一半的教導方法與自己不同,可以多溝通協調,不一定要堅持對方改用自己的方法,甚至因而吵起來,反而讓小孩子受到更大的傷害。

    在氣氛良好的家庭中,如果有人生病,其他的人應該表示出適當的關心,照顧其病體,安慰其心靈。但除了付出時間和勞力以外,也應充實醫學常識,才不會「急病亂投醫」。

年老以後,容貌的改變是否會影響愛情,使之褪色呢?我覺得主要的原因可能還是在雙方心理上的老化,以及彼此的改變沒能配合之故。如果當初相愛結婚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對方的外表如何的年輕美麗,衰老應該就不會是問題。反之,多少俊男美女、明星佳偶,最後還不是以離婚收場?而多的是雞皮鶴髮,卻仍然相互扶攜的夫妻。

    「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歷史上多的是為了自由而犧牲性命的人。不過,也有很多人為了愛情而願意捨棄生命的。多少小說、電影都昭示我們:真正能持久的愛情,往往是經歷了生命的危險才獲得的。古時候,法再嚴,仍有人冒死「通姦」 (主觀的法律用語,應該用「追求愛情的極致、靈肉合一」比較合適),可見愛情力量之大。

    以上的道理,很多人都懂,但是「知易行難」,真正要完全做到,可也不是很容易的事(說不定有人就不相信我自己能做得到)。國父說:「知難行易」是要凸顯國人空談的陋習,而鼓勵人民多多身體力行。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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